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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房十二分店,竭诚为您服务!
山东鲁房是2003年经山东省工商局批准注册的股份制企业,目前是山东省规模最大、服务最优、管理规范的房地产置换、营销大型不动产综合服务机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置换、房屋买卖、营销策划、房屋租赁、房产评估、权证代理、楼盘代理、地产合作、尾盘整合、按揭贷款、投资咨询等业务。
凭借在山东省多年的成功运做经验,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理念,创造出了一套适合国内“三线城市”二手房中介公司发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模式,并率先在日照、临沂、济宁、枣庄、泰安、威海、潍坊、聊城、菏泽、淄博等地市成功复制。
公司秉承“诚信做人、认真做事”的原则,坚持优质服务的不断创新与创造加盟者的最大利润为永远不变的追求,坚持公正阳光中介、诚信规范经营的服务理念,安置了大量失业、下岗人员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城市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良好的口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 契 税:普通住宅1-2%,非普通住宅4%。
2. 印 花 税:普通住宅 5元,非普通住宅 5元+全额0.1%。
3. 营 业 税:144㎡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证不足5年的,交纳交易差价的5.5%;满5年后免交 (须从房产备案之日算起)。144㎡以上的非普通住宅,房产证不足5年的,交纳全额的5.5%;满5年后交纳交易差价的5.5%。
4. 个人所得税:交纳交易差价的20%(或者总价1%);个人住房转让前后一年内购房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唯一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5. 中介佣金:2%。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房产交易中心或地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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